根據(jù)杭州市教育局《關于2011年杭州市區(qū)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杭教高中〔2011〕6號)有關“2011年杭州市區(qū)各類高中學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學校辦學特色,特制定我校2011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長初中畢業(yè)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依據(jù)和原則
為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充分發(fā)揮我校辦學優(yōu)勢,體現(xiàn)新課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學校發(fā)展需要,發(fā)現(xiàn)、選拔具有一定特長的初中畢業(yè)生,實施因人施教,促進學生個性化發(fā)展,實現(xiàn)學?缭绞娇沙掷m(xù)發(fā)展。招生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1.成立以傅一華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沈旭東 陳素麗、王雅敏、何新亮、俞剛滌為成員。負責研究、決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負責對擬錄取學生名單的審核、上報審批。
2.成立學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組長郭杭生,組員田耘風、許雪強。負責對學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jiān)督。
3.學校提前自主招生辦公室,主任何新亮,成員俞剛滌、江文喜、朱理清、王立波、陳春媚。負責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和綜合素質、專業(yè)水平考核,并根據(jù)考核結果,確定入擬錄取學生名單。
三、招生對象及計劃
(一)報名條件
1. 基本條件
同杭州市教育局《關于2011年杭州市區(qū)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杭教高中〔2011〕6號)文件及其附件所確定的招生對象和范圍。
2. 前置條件
綜合評語中的操行等第須合格及以上,綜合素質等級評定全部合格且其中獲得A等項數(shù)3項及以上,初中畢業(yè)實驗操作考查合格。
(二)招生計劃
藝術類10名(其中琵琶4名、二胡3名、揚琴1名、大提琴1名、吹奏樂1名)。不單獨設班。
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懦踔薪逃A段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第一發(fā)文單位)的藝術競賽(器樂)(現(xiàn)場比賽)個人項目一、二、三等獎者或前六名者(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部門印章,不含各級藝術教育委員會)。
⑵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jié)中學組獨奏、重奏(四人及以下)一、二等獎者。
⑶初三年級獲得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團所屬的杭州少兒藝術團或各城區(qū)分團器樂類優(yōu)秀團員稱號者。
四、報名和考試辦法
(一)報名
1.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條件的市區(qū)初中畢業(yè)班學生,向所讀初中學校申請,領取并如實填寫《2011年杭州市區(qū)各類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所讀初中學校負責審核學生所填寫的《報名表》,簽署意見,加蓋學校公章,學生攜帶《報名表》及相關特長證明材料和本人體育中考準考證,于5月4日自行來我校報名(莫干山路536號)。
2.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條件的個別生,憑杭州市教育局已審核過的“個別生中考文化課考試報名單”于4月29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試院(華浙廣場9號)領取并填寫《報名表》,5月4日憑《報名表》和相關特長證明材料自行到我校報名。
(二)資格審查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辦公室對報考我校的特長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名單報市教育局高中處審核同意后,由我校與5月19日發(fā)放測試證。
(三)考核
1.文化課測試時間:5月21日(周六)上午半天
測試科目 |
測試形式 |
測試時間 |
滿分 |
計分 |
文科(語、英) |
閉卷(不含英語聽力) |
8:00—9:30 |
100分 |
按卷面得分 |
理科(數(shù)、物) |
閉 卷 |
10:00—11:30 |
100分 |
按卷面得分 |
說明:(1)文科100分,其中語文、英語各占50分;理科100分,其中數(shù)學、物理各占50分。
(2)文化課測試要求參照杭州市區(qū)各類高中招生文化課考試要求(試題難度系數(shù)0.75)。
2.專業(yè)水平成績計分:
獎項名次及等級 |
計分等級(分) |
(省級及以上)單項1-2名、3-4名、5-6名 |
100、95、90 |
省級及以上1、2、3等獎 |
100、95、90 |
市級1、2等獎 |
95、90 |
杭州中小學生藝術團優(yōu)秀團員 |
90 |
3. 體育中考成績(30分)。
四、公示和錄取
1.考生文化課測試成績須在120分及以上,且文科和理科各單科成績均達25分及以上。
2.學校依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總分(文化課成績+專業(yè)水平成績+體育中考成績),分項目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若遇同分,優(yōu)先次序為:專業(yè)成績→理科成績→文科成績。
3.如符合條件的報考學生數(shù)少于招生計劃數(shù)時,將酌情減少或放棄該類、該項目招生計劃。
4.擬錄取學生名單,5月23日在我校網(wǎng)站(www.hzczzx.com)公示三天,同時通知考生所在的初中學校在公示欄中公示三天,并將擬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高中處在杭州教育城域網(wǎng)(www.hzedu.net)同時公示三天,征求學生、教師和學生家長意見。
5. 公示無異議,經(jīng)杭州市教育局高中處批準,5月26日由招生學校發(fā)放特長生錄取通知書。被錄取的學生到初中學校辦理離校手續(xù),6月1日上午9:00前到我校報到。
6.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并被查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7.錄取學生視為已獲得高中學籍,不再參加當年中考。
本招生辦法由杭州市長征中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8195705,88195717,88195710 傳真:88195700
杭州市長征中學
二〇一一年四月